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的通知
来源:山西招投标网 编辑:数字音视工程 2009-05-04 00:00:00 加入收藏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的通知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晋发改法规发[2007]1054号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07年
第75号公告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
近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第二批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公告,现予以转发。
凡具备条件并自愿申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代理机构,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申请材料中相关附表,可从国家发改委门户网站www.ndrc.gov.cn下载),于2007年12月15日前报送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我委将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第36号令)规定及公告要求,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初审,并统一报送国家发改委。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又不按要求补正的,不予受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评审结果公布后,未取得该项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从事中央投资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原国家经贸委颁发的技术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同时废止。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地址:太原市东后小河21号省发改委大院北楼五层。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转发 公告 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水利厅、交通厅,有关招标代理机构。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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