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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广电和电信的双向进入有利于广电发展

来源:数字电视中文网        编辑:数字音视工程    2009-05-30 00:00:00     加入收藏

开放广电和电信的双向进入有利于广电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在25日公布了《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要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在第三部分明确提出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回顾资料国办发〔1999〕82号文件中的第六条曾规定:“电信部门不得从事广电业务,广电部门不得从事通信业务,双方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到国办发〔2008〕1号文件的规定,显然打破了此前"82号文件"有关电信、广电分业经营的规定,即鼓励广电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国有电信企业可以投资数字电视接入网络和终端改造。

    从2009年4月,《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推进“三网融合”,到最近5月19日国务院《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中明确要求实现广电和电信企业的双向进入。

    从功能上分电信是产业部门,企业化运作,追求的是经济效率;广电是宣传部门,按事业体制运行,讲的是社会效益。以广电各地运营商为主的数字电视网和以电信为主宽带通信网相互进入,广电想依靠数字电视、付费电视、CMMB除其有线电视维护费外的重要收入增长点,同时还规划布局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网络建设,高性能宽带信息网(3Tnet)网络保证每户接入带宽速度超过60M,比现有用户平均上网速度快近百倍。 而电信想依靠IPTV、3G等新兴业务除其语音业务收入和宽带基础业务收入来源外新的增长点。广电与电信的业务也将受到相互的侵蚀,其背后的利益之争一直没有停息 ,广电和工信部分别拥有不同的具有垄断性的资源,广电与电信应该摒弃前嫌,共同探讨新的发展机遇。

     编者手记:广电的业务ARUP值相对比较低,电信的业务ARUP值相对比较高,正直实现开放应该对广电比较有利。电信优势在于客户服务能力,而广电系统除了拥有现在的丰富的内容资源外,还拥有最强大的制作团队与硬件资源,无论是历史还是新制作的节目资源创造能力是靠数十年发展沉淀。

     从资本方面推荐阅读:如果从电信运营商和有线电视运营商的角度,则对有线电视运营商影响更大。第一,规模和实力大小决定了影响不同。目前有线电视运营商一般是区域型企业,拥有电视用户一般几百万户,一年收入在几亿元到十几亿元,但一家电信运营商最多的拥有几亿电话用户,一年收入规模上千亿元。那么如果“三网融合”后有线运营商获得了更多的机会,经营上就可能实现翻天覆地的变化。当然,作为绝对弱势群体,如果政策完全放开,也可能有线运营商的命运将是被并购,而电信运营商由于基数太大,即使从“三网融合”中获得很大机会,但也会被均衡掉;第二,从市场化角度,广电企业机会更大。电信运营业已经经历很充分的市场化过程,而广电企业相比之下市场化程度差很多,如果能够通过双向进入提高广电企业的市场化运营能力,则可能为广电企业带来非常大的机遇。更为重要的是,广电企业有可能由此确立类似于电信企业的盈利模式,并为用户所接受;第三,可能促进有线电视运营商重组整合。我们预计,有可能以此为契机,通过购并等方式形成全国几大有线电视运营商的局面。具体来说,就是以几家有线电视网络上市公司为龙头,通过并购周边省市有线网,从而出现几大有线运营商,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与三大电信运营商相抗衡的能力。不过这一构想的实现,一定要有相关政策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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