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电视:融合中的竞争
来源:中国数字音视网 编辑:数字音视工程 2009-08-27 09:43:30 加入收藏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赵波在“2009中国数字电视产业高峰论坛”上表示,工信部将继续推进国家数字电视建设,加快出台各种数字电视标准,并鼓励企业研发数字电视一体机,互联网电视,以丰富终端产品繁荣消费市场。
今年上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电子信息产业紧紧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目标全力以赴促进行业的平稳发展。
有互联网企业透露,由于电视台很怕互联网电视分食蛋糕;加之互联网内容良莠不齐、版权纠纷等问题,广电总局出台监管措施是必然的。
“互联网电视已成为国产平板打压外资品牌的重要利器。”家电业资深观察人士刘步尘对记者说。
经过10多年的发展,互联网络已经成熟,其丰富的资源也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互联网与电视的有效结合,已经成为消费者获取信息的一个重要途径。
“潜台词是利益之争、权利之争,只不过这次是以内容的名义。电视机厂家要动广电系统的奶酪,没有牌照怎么行?所以IPTV牌照没有就不能办。”北京数字产业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数字华夏北京品牌传播机构总经理姜培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可见,消费者的需求是直接推动产业发展的动力之一。4C融合、互通互联已经成为大趋势,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各类娱乐资讯的繁荣,不断涌现的更新的影音视频编解码技术,都在让身处其中的电视企业不断地思考,只有将电视与网络相融合,才能带动平板电视快速崛起。
刘步尘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广电总局推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和双向改造的过程中,不少彩电厂商一直是其密切合作的对象,这也能分析出互联网电视不可能一下子遭遇封杀。
“就算电视不上网,我也把主机搬到电视跟前,插上线就能在网上看电影了。”某公司职员柚子(网名)在接受采访时说。
刘步尘表示,目前市面上绝大部分的互联网电视都是由国产品牌推出的,而外资却得不到本土内容商的帮助。
随着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融合发展,彩电行业进入了数字化、网络化、产品和内容融合发展的产业结构升级的新阶段。具有网络功能的电视是三网融合的一种实现方式,是推进4C融合的具体体现,是彩电行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必然选择。
互联网电视机的推广能否成功?广电总局的新规似乎提醒人们,政府的态度不可忽视,而产业监管更是绕不开的课题。由于涉及跨产业合作,网络电视似乎更容易“失控”。
内容上难以监管,且存在版权纠纷风险,一旦创造性产品进入网络空间,著作权人就只能收到部分的付费,制片商依赖于DVD和版权销售带来的收入,而这些都受到了盗版的冲击。更为重要的是,其对传统电视台的收视率和收入可能造成冲击。这都让政府监管有着充足的理由。而如果不能获得政策支持,电视上网功能显然只能成为空头“支票”,沦为厂商炒作的噱头。
目前,广电总局对于网络电视没有采取“一棍子打死”的态度,但是在电信运营商、电视制造商、内容提供商采用怎样的模式合作等问题都尚未解决的背景下,广电的产业监管政策与厂家的市场化策略之间的博弈才刚刚拉开序幕。
有关人士表示,由于数字技术和芯片技术的发展,电视未来将成为一个全媒体的信息平台,互联网电视将成为三网融合的重要载体。
在当前互联网快速普及和网络化生存趋势日趋明显的形势下,网络电视已经逐渐走进了人们的生活,带给大众一种全新的视觉体验,网络电视正以其独特优势冲击着传统电视在人们生活中的地位。人们己经可以看到,不久的将来,互联网将成为所有消费电子的标配。
“也幸亏,目前通过电视上互联网仅仅是因为带宽和操作习惯以及用电脑上网习惯的限制,否则,只要真正是消费者需要,又岂是一纸禁令能够限制得住的?”姜培峰对记者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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