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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对抗IPTV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编辑:ann    2012-03-04 00:00:00     加入收藏

  OTT(over the top),一个陌生的技术名词正在成为广电内部论坛讨论的焦点话题。

  广电总局科技司“以互联网电视为代表的OTT终端数量2011年底已经超过IPTV用户数量,而在用户规模2012年底超过3000万后,广电将与OTT全产业链的企业一同推广OTT的付费商业模式,除了互联网视频,还包括游戏、电视商务等新业务。

  与传统电视和IPTV等视频服务不同,所谓OTT就是将用户需求体验放在最高位置,而非以往的以管道传输为主导的视频服务模式。广电总局内部在去年10月通过“181号文”扶正互联网电视和机顶盒产业后,正希望能在绕开电信运营商的情况下,培育出一个可以与IPTV对抗的新产业来。

  中广研究分析师熊飞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在三网融合试点扩容和全面推广的拉动下,电信运营商与CNTV、百视通合作的IPTV业务,未来3-5年依然是国内互联网视频领域最为成熟的商业模式,但是国外已经找到互动性更好的OTT模式。”

  从封堵到主导

  “对于广电来说,OTT模式是可控的,而且是将电信运营商排除在外”

  中广研究的调研报告指出,到2011年底国内互联网电视的终端用户数量已经超过1400万,加上300多万的互联网电视机顶盒,仅仅用了两年时间国内互联网电视的用户数量就超过了发展已经6年的IPTV的用户(2011年底1350万)数量。

  显然OTT产业正在成为IPTV产业用户争夺的主要竞争对手。“在国内很多人将OTT简单理解为互联网电视或者是智能电视,其实在国外OTT是互联网视频产业的统称,包括HULU、谷歌、亚马逊等推出的互联网视频,甚至苹果即将退出的基于APP store的iTV都属于OTT模式的范畴,其已经取得了很成熟的商业模式。”广电行业专家包冉2月23日如是表示。

  然而由于特殊的国情,目前以互动为主要特点的OTT模式在国内的落地模式只限于在2009年开始出现的互联网电视上。而且按照广电总局的要求,互联网电视的内容牌照和播控平台由“广电系”的7家内容集成商获得,具体来说就是CNTV、百视通、杭州华数、南广传媒、湖南广电,以及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不仅互联网电视的制造商需要跟这7家牌照商合作采购他们提供的安全可供的“节目包”,一些民营视频网站要想将其内容延伸到电视屏幕上,也需要与这7家牌照商合作,乐视与CNTV、PPTV与杭州华数等都达成了合作协议。

  然而互联网电视以及2011年升级后的采用谷歌Android平台的智能电视,一直是广电总局传媒司的监管重点。

  2011年10月28日广电总局发布的181号文件 《关于印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通知》,给此前一直处于地下的互联网机顶盒产业松绑。这让OTT模式在中国市场获得了更大的发展动力。全球知名调查机构Digital TV Research在最近发布的一份数据里预测,中国互联网电视的收入将从2010年的5000万美元增长到2016年的13.8亿美元,收入增长27倍,互联网电视用户数也将过亿。而2012年互联网电视的用户增长有望超过千万。

  熊飞告诉本报记者,“对于广电来说,OTT模式是可控的,而且是将电信运营商排除在外的一种模式。”广电总局发布的181号文件规定,互联网电视集成机构应当建立互联网电视独立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体系,不得与传输网络运营商合作进行互联网电视业务的用户管理、计费认证工作。

  商业模式模糊

  “OTT在国外的风生水起,是建立在版权方有利、用户付费的产业前提上”

  虽然以互联网电视为形式的OTT模式已经形成了一定的用户规模,但是与IPTV形成的付费商业模式不同,目前国内互联网电视的盈利模式主要是两种,一是牌照商向互联网一体机、机顶盒等厂商提供节目包获得一次性收入,二是整机厂商出售获得的收益。

  对此,广电专家、流媒体网主编张彦翔表示,“OTT在国外的风生水起,是建立在版权方有利、用户付费的良性产业环境前提之上的,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一自我造血能力才能推进整个产业链的有效发展。而中国的OTT只有其表,在产品方面的创新不能掩饰整个产业链无利可图的苍白。”

  OTT模式在中国遭遇的商业模式困境是客观存在的,在目前的终端产品模式中,利润集中在终端销售环节,其他环节难以形成可持续的服务性收入。虽然也有依靠VC投资支撑的网站模式,依托OTT的概念及所铺设的用户群谋划商业大饼,借助后续股市上的投资输血维系生存,但是这种模式目前还难以成为主流。

  也正因为如此,尽管在形成几千万的用户规模后,互联网电视能否取代IPTV目前在互联网视频领域的主导地位,仍是广电内部争议的焦点。

       而在国外OTT正在欧洲日益被部署为订阅服务而不仅仅是有线或卫星运营商电视无处不在战略的一部分。

  除了为新进入市场者提供一个平台,OTT也在给予以前进展不大或无法承受网络升级(包括使光纤更靠近房屋)的IPTV运营商新生命。

  在爱尔兰,6年前在IPTV领先的Magnet网络公司当时觉得只有FTTH(光纤到家)才可实现广播质量HD服务,因此它与房地产开发商合作,在新房中安装光纤,这在当时房地产繁荣的爱尔兰奏效,但在信贷危机突袭该国时不得不停顿下来。而随着不仅在管理的IPTV网络上而且在因特网上可以达到相应的质量,Magnet决定信赖OTT为唯一真正可承受的方式将其服务覆盖全国。因此它在2011年推出了名为AerTV的OTT服务,最初作为补充IPTV的独立服务,但计划随着时间推移取而代之。

  对于西班牙的Jazztel,OTT已经取代IPTV。像Magnet一样,Jazztel也很早进军IPTV,2006年就推出其Jazztelia服务,但不幸的是碰到很强的对手西班牙电信公司,4年后的2010年只有区区11000户订户,不得不结束服务。但一年后,Jazztel东山再起,这回是通过OTT重新进入付费电视市场,希望以较低的部署成本,吸引西班牙电信的IPTV还无法覆盖的一些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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