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科技重大诉讼公告
来源:方正证券 编辑:航行 2012-08-31 13:34:30 加入收藏
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公司")收到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7月18日签发的(2012)深宝法民二初字第2513号《应诉通知书》、《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深圳市大眼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大眼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有关纠纷的原因
公司与原告在2011 年1月18 日签订了总合同价款为16,407,400元整的LED 显示屏《采购合同》,由于原告逾期提供合同项下全部租赁设备及配品配件且所提供的租赁设备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公司已于2011 年8 月1 日向原告发函解除上述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向原告累计支付合同款项4,922,220 元整。
(三)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11,841,970 元整;自2011 年
10月1 日起至2012 年5 月1 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994,725 元整;
合计为人民币12,836,695 元整。2012 年5 月2 日之后违约金按逾期付款价款每日万分之四计算至实际付清止。
2、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三、案件审理情况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传票,法院通知开庭时间为2012年8月23日10时30分。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止本公告前,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该诉讼的结果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应诉通知书。
3.传票。
北京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评论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