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特种电影放映管理办法》下月正式施行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编辑:ann 2012-09-11 11:14:54 加入收藏 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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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一个电影院,给观众发一副3D眼镜,就可放映3D、4D电影,今后,这样的放映行为将不被允许。9月10日从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获悉,为了规范重庆市市3D、4D等特种电影的放映,重庆市出台了《重庆市特种电影放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下月正式施行。
据介绍,随着3D、4D为代表的特种电影迅速兴起,在管理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各区县(自治县)电影主管部门在特种电影审批管理中无章可循,标准不一,导致管理混乱。为规范特种电影放映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办法》规定,特种电影放映场所须安装、使用计算机售票系统和广电总局指定的售票软件,实行计算机售票管理。特种电影放映单位应当按有关规定缴纳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之前设立的特种电影放映场所,在《办法》实施后3个月内应完善所有审批(核)手续,取得相关许可证(照)后,方可继续从事特种电影放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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