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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2013年3月)“演艺设备系统工程项目经理”岗位培训班招生简章

来源:数字音视工程网        编辑:航行150    2012-12-29 09:46:29     加入收藏

  演艺设备工程项目经理岗位培训测试,由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合作开展。

  一、培训专业

  演艺设备工程(音响系统)项目经理

  演艺设备工程(灯光系统)项目经理

  演艺设备工程(舞台机械)项目经理

  二、培训对象

  演艺设备工程企业负责管理演艺设备音响系统、灯光系统、舞台机械系统工程实施的项目负责人员。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学员应在职业道德、项目管理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有所提高,测试合格者取得“演艺设备系统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

  四、报名条件

  (一)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演艺设备系统工程项目经理岗位培训及测试。

  1. 取得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相关专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合格证,并取得高中或中等专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相关专业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2. 取得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相关专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合格证,并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相关专业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3. 取得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相关专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技术人员培训班培训合格证,并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相关专业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报名手续及注意事项

  1) 在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网站上下载报名表,完整填写后附3张2寸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证书复印件、所在单位任职证明、培训班合格证复印件等资料快递至协会评定办公室进行审核。因报名资料不合格、名额限制或审核未通过者,不另行回复。

  2) 经审核合格者,由协会评定办发录取通知书。

  3) 录取者按规定时间缴纳培训费,逾期视为放弃。

  4) 收到汇款后,将向参加培训人员快递教材及报到通知。

  5) 凡已录取并已缴纳培训费的参加培训人员(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已备案),因临时变故不能参加本次培训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调换人员;已缴培训费不予退还。

  (三)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25日起至2013年1月9日止(若额满即提前终止报名)。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暂定3月10日至3月16日(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地点:中国传媒大学(北京)

  五、培训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管理知识部分

  集中培训40课时,自学40课时,计80课时。

  ⑴ 工程项目管理概论

  ⑵ 工程项目经理的施工管理

  ⑶ 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⑷ 项目施工安全管理与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⑸ 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管理

  ⑹ 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⑺ 工程项目质量管理

  ⑻ 工程合同管理及索赔

  ⑼ 工程项目收尾与后评价

  (二)项目技术知识部分

  集中培训40课时,自学15课时,共计55课时。根据专业不同,内容及要求另附。

  (三)法律法规知识部分

  集中培训5课时,自学20课时,计25课时。

  ⑴ 合同法及司法解释

  ⑵ 招投标法

  ⑶ 劳动法

  ⑷ 劳动合同法

  六、测试管理

  由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负责统一组织测试考评。

  七、测评方式

  (一)上述内容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分为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综合部分和项目技术知识部分分别进行测评,两项考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合格。

  (二)三部分所占测评的权重分别为:项目管理知识60%;项目技术知识部分30%;法律法规知识部分10%。

  (三)凡已取得“演艺设备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评定技术人员相关专业培训班”培训合格证的,项目技术知识部分即为合格(60分)。

  八、证书管理

  经测评合格,由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文化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共同颁发“演艺设备系统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证”,并在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备案。

  九、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为会员单位2800元/每人(非会员单位3200元/每人),其中包含:报名费、教材费、培训费、测评费、证书费、资料费、午餐费、文具费用等。

  十、 关于食宿

  培训期间午餐由协会统一负责,除此以外参训人员食宿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010-64008029、64033602

  传真:010-64097132

  联系人:李娜、孙宇宁

  E-mail:lnln@vip.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东楼C座10层1010

  单位: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评定办公室

  邮编:100007

  网址:www.ceta.com.cn

  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培训中心

  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评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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