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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创股份暴雷,13.3亿资金被神秘人划走,证监会已立案调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每经编辑 王月龙    编辑:航行150    2023-12-28 13:18:31     加入收藏

威创股份发布公告称,其约13.3亿元被刘钧分次分批划出公司,截至22日资金尚未归还公司。而刘钧22日前从未出现在威创股份的公告当中。而据12月22日威创股份公告,刘钧系其“潜在”收购方的实际控制人。此事迅速引来交易所问询函、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据《每日经济新闻》2023-12-23报道:

  威创股份13.3亿资金被神秘人划走 交易所火速问询,证监会已立案调查

  深夜,又有4万多股民踩雷。12月22日晚,威创股份(002308.SZ,市值43.68亿元)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同日公告,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拟收购方刘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刘钧立案。

  据了解,威创股份主要从事超高分辨率数字拼接墙系统业务(VW业务)和儿童成长平台业务。今年前三季度,威创股份的营收与净利润双双同比下降,其中累计实现营收3.63亿元,同比下滑15.68%。单季度来看,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2亿元,同比下滑24.81%,净利润为-1555万元,同比下降了130.4%。前三季度,威创股份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为0.01元,同比减少87.5%。

  13.3亿元被划走未归还

  董秘、独董辞职也未披露

  22日晚,威创股份公告称,公司于近期对公司资金、财务、信息披露、人事变动等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

  一、经自查,2023年9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台州市中数威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蒙萨斯(台州)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西西岭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西岭能源”)签订了《股权转让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安排,未来十二个月内西岭能源将通过投资关系取得中数威科的控制权。拟收购方西岭能源实际控制人刘钧于2023年9月28日至10月27日期间,通过共管银行帐户将公司13.3亿元资金划拨到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于10月31日全额归还公司,但自11月1日起又分次分批划出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尚未归还公司。

  二、经自查,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张书晗于2023年11月3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独立董事张文栋于2023年11月30日向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以上两位董事及高管的辞职信息因公司处于被调查阶段,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未对外公告披露。

  据每经网此前报道,2020年8月,威创股份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威创投资将所持公司24.22%的股份转让给了中数威科,后者成为新控股股东,但公司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2020年12月,中数威科的有限合伙人台州蒙萨斯的股东由上海蒙萨斯(持有中数威科99.93%股份)变更为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光集团),台州蒙萨斯的法人代表也变更为陆宇。2021年1月到2022年10月,陆宇担任威创股份总经理助理,并在2022年10月被董事会推选为总经理,成为高管团队一把手,同时进入董事会担任非独立董事,2023年6月成为威创股份董事长。

  值得注意的是,陆宇背后的江苏阳光集团在资本市场口碑不佳。 10月份,江苏阳光及四环生物皆公告,实控人陆克平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立案,而陆克平系陆宇父亲,其旗下江苏阳光集团为毛纺业知名企业。作为四环生物实控人,陆克平还高比例质押四环生物股份为“阳光系”输血。

  付出数亿资金“采购”

  董事:必要性、合理性存疑

  据每经网此前报道,今年10月30日,威创股份发布三季度财报。财报显示,今年1~9月,威创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63亿元,同比下滑15.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7.1万元,同比下滑82.36%;扣非净利润更是下滑了92.8%。

  业绩表现不佳还不是重点,据威创股份披露,公司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1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公司董事李昂无法保证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因此投反对票。据李昂陈述,他反对的理由是,威创股份今年5月及8月分别与两家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并分别预付3.1亿元及2.3亿元,占总合同价款的80%,并于今年10月全额收回。但经查询工商信息,以上两家贸易公司为关联公司,且注册资本较低,与本次贸易金额不匹配。 李昂对威创股份与两家贸易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必要性、合理性存疑,无法判断是否存在通过预付款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李昂提出质疑称,威创股份预付给两家贸易公司的合计5.4亿元采购款无法判断是否构成资金占用的情形。“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公司仍未提交相应、充分的佐证材料,因此结合公司经营特点、提供的相关资料分析、判断,认为上述预付的资金属于资金拆借的可能性较大,如确属于资金资助,则不应在三季报‘预付款项’项目列报。同时,如上述5.4亿元预付确属于对外资助或资金拆借行为,则依据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应事先提报公司董事会等流程审议并披露。”李昂在反对意见中陈述。

  记者注意到,截至9月末,威创股份的货币资金余额为10.08亿元,较年初减少了3.13亿元。威创股份在三季度报中对上述5.4亿元预付款项给出的解释则是,公司于5月、8月分别与两家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合同签署后公司分别于8月、9月向两家供应商预付了采购款共5.4亿元,后公司基于自身经营需要,提前终止了采购合同。公司于10月收回了前述预付款项5.4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预付款已全额收回,未对公司造成损失。

  根据公司披露,其实,今年上半年威创股份也曾与其他公司发生过大额资金往来。今年1月1日至4月19日期间,公司累计流出大额往来资金约2.7亿元。这笔往来款在今年4月19日均已收回。威创股份称,以上大额资金往来未对公司构成实质不利影响。但同样的,威创股份也未详细披露上述2.7亿元往来款的具体交易对象和交易内容。

  编辑 | 王月龙 杜恒峰

  校对| 刘小英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DAV数字音视工程网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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