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富阳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看守所特审室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指挥、远程提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富阳市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特审室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指挥、远程提审)项目,新建检察特审室2间,控制室兼机房一间,指挥室一间,安装同步录音录像设备设备两套,要求与院侦查指挥系统联网,使用统一软件。
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六.申请理由:
富阳市人民检察院看守所特审室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指挥、远程提审)项目,是侦查指挥系统的子系统,属延建续建项目,系统软件和侦查指挥系统是同一软件,录音录像,远程指挥联网运行,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节约软件开支,保障侦查指挥和远程提审依法开展,故要求对看守所特审室同步录音录像(侦查指挥、远程提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七.拟定供应商:
杭州米乐电子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富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
富阳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点:富阳市富春路11号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63324371
传真:63324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