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询价文件要求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单位:辉县市人民检察院
二、集中采购机构:辉县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三、项目编号:辉财询价采购[2009]10号
四、项目名称:辉县市人民检察院LED电子显示屏项目
五、采购内容:双基色Φ3.75LED电子显示屏。
六、成交侯选供应商:河南省新乡市亚丰电子有限公司 金额:39390元
七、监督单位:辉县市监察局、辉县市财政局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辉县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转自:河南辉县市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