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集中采购机构:菏泽市政府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三、项目名称:城区新增道路电子卡口、信号机、顶管。 四、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和理由: 与现有道路的交通安全配套设施保持一致,确保整个智能化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晶 0530-5613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