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会议系统与摄影器材等采购项目(GDC-2011110316480000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成交单位: 广州汇众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1-11-09 11:17:38
项目名称: 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会议系统与摄影器材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1110316480000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2011-11-03 10:48:06送货地点:汕头市汕洋生活区边检大厦610
截止日期:2011-11-09 10:48:06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
采购人:汕头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成交供应商:广州汇众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弘联系人:陈泽坤
联系电话:0754-88383066联系电话:020-22001191、22001192、22001193
电子邮件:teach-lo@163.com电子邮件:hz_martin@163.com
纪检监察电话:0754-8383032
资质要求:1、不接受供货时间延后。投标人应能够提供可持续性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原厂服务,提供(ASK与CREATOR、贝塔斯瑞)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并随附件上传,未上传视为报价无效; 3、为保证商品质量和方便供货及售后服务,本次竞价仅限于本地或在本地有销售网点的外地中央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参与,负责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4小时响应速度。 4、中标商需提供设备运输、安装培训及调试服务费(含材料费)、税费等,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各种设施及设备安装调试费明细。 5、投标人须保证实质响应本招标公告要求,如中标后未能提供本招标公告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将依照中央政府采购网有关规定予以投诉。
采购单位备注:部分设备送货地点为揭阳潮汕机场、汕头市南海横路2号龙湖边检站、汕头市潮阳边检站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满足
到货时间:满足
服务承诺:1、对于我公司提供的所有设备,提供免费上门现场安装服务,包括送货、安装、调试直到正常运行。 2、对于我公司提供的所有设备,按厂家给予的保修期提供免费上门现场技术服务。保修期内维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我公司负责,但人为事故除外。 3、我公司指定专人管理客户的技术服务请求,建立技术服务档案卡,每次服务后填写《技术服务记录卡》。 4、公司设有7天24小时热线电话或传真,并将指派有经验的工程师24小时待命以便为用户提供紧急支持,随时免费解答客户的问题并随时上门服务。现场维护响应时间:接到用户的申请,技术人员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的时间不超过2天。5、所有配套产品均以设备厂商提供随机附送产品为准。 6、我公司对客户的系统管理人员免费咨询或现场培训。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我公司一直专注于为政府行业的客户提供专业的集成服务与分销业务。是CICSO、IBM、HP、DELL、佳能、理光、夏普、优派、三星、索尼、日立、富可视、三洋、爱普生等众多知名厂商的行业核心合作伙伴。 我公司一直以"诚信品质、质量第一、服务至上"为宗旨,在计算机硬件设备销售、软件设计、开发、维护、网络系统和信息咨询服务等方面,是IT界优秀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供应商。 我公司拥有一批专业化的软件开发和网络服务队伍。拥有各厂商权威认证工程师多名及解决方案专家组,为我们的客户提供专业技术和服务起到有力保障。向客户提供系统化、多元化、层次化的优质服务。
报价总金额:236,435.00
采购人意见
默认选择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广州汇众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236,435.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三)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曾存在不良信用纪录的;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关于我们 | 帮助指南 | 版权说明 | 电子邮箱 | 法律条款 |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5-2011 by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83083574 83083584 83083549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