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招商广告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中标公告详细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多功能厅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2011-11-25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多功能厅会议系统采购项目(GDC-20111118170000002)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成交单位:  北京力创瑞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1-11-25 10:36:48
项目名称: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多功能厅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11118170000002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1-11-18 08:36:57 送货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
截止日期: 2011-11-24 08:36:57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采购人: 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成交供应商: 北京力创瑞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石玉 联系人: 刘钦宝
联系电话: 82101901、 联系电话: 82101129
电子邮件: shiyu@cctv7.com.cn 电子邮件: rhaudio@126.com
纪检监察电话: 62141710
资质要求: 1.供货商要求具备:音视频工程企业一级资质以及以上产品代理资质。 2.服务:2小时响应,30分钟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3.供货期:收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供货。 4、负责免费上门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2小时响应,20分钟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提供免费上门安装、免费技术培训。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力创电子成立于2009年,运营中心位于北京,在广州设有研发中心。是国内知名的电子产品应用专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电子产品销售服务”、“电子产品集成安装咨询服务”。如今力创电子已成为国内用户数量最多的电子产品销售的公司,系统集成、弱电、教育、国企、部队、政府、电信、等企业均在采用力创电子的电子产品系统及相关技术,力创电子从业期间已与200多家音视频企业取得了互信关系,服务音视频系统工程总量超过2亿。力创电子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所有产品均为独立开发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力创电子是中国电子产品行业的领头企业,为中国电子产品行业作出了杰出贡献,于2010年加入“中国文艺演出技术协会”; “中国录音师协会”,并取得了“音视频系统集成业企业一级资质”。优质的产品力创电子拥有强大成熟的技术团队,所有产品均为独立自主开发。凭借强大的技术开发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力创电子的产品已经被众多上市公司、政府机构、大中型企业所采用,并获得了一致的赞誉和好评。目前,包括国办中南海、中国妇联、中国广播电台、国家广电中心等多家政府行业正在使用力创电子产品系统。服务市场价值观北京市力创电子,秉承“至诚至善、科技创新、服务客户、合作共赢”的公司理念,坚持“以技术为支撑,以客户为中心”的方针,一直引领着中国电子产品行业的发展,并立志将“电子产品畅销世界”的梦想变成现实。企业文化力创电子注重人文价值,坚持以人为本,广集各界英才于一堂,支持创新、言论自由、集思广益。力创电子相信,因为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所以视界才如此的辽阔。力创电子员工坚信“团结求发展、共赢得生存”,只有集体合作、取长补短,才可以取得成功。
报价总金额: 79,000.00

采购人意见
同意北京力创瑞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北京力创瑞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79,0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三)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曾存在不良信用纪录的;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 关于我们 | 帮助指南 | 版权说明 | 电子邮箱 | 法律条款 |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05-2011 by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服务热线:(010)83083574 83083584 83083549 邮箱: 电子邮件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本站网址:www.zycg.gov.cn zyzfcg.ggj.gov.cn  京ICP 备05051672号
null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