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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专业扩音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2011-11-30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专业扩音系统集成采购项目(GDC-2011112215410000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成交单位:  北京中视恒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1-11-30 08:53:35
项目名称:  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专业扩音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1112215410000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1-11-22 16:29:06 送货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6号
截止日期: 2011-11-28 16:29:06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7
采购人: 国家行政学院信息技术部 成交供应商: 北京中视恒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杜庆昊 联系人: 冯志伟
联系电话: 68929094 联系电话: 010-84856505
电子邮件: dqh@nsa.gov.cn 电子邮件: fengzw008@sina.com
纪检监察电话: 68928731
资质要求: 1、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注册的供应商。 2、具有数字音频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三分频扬声器的厂家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具有数字音频处理器、功率放大器和三分频扬声器的厂家三年质保服务承诺函。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和设备供货;设备到货后的1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和集成调试;如果甲方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则安装时间按照甲方要求顺延。为甲方操作人员提供不限次数的免费技术培训。除要求提供厂家质保服务承诺函的设备外,其他设备要求提供免费三年质保服务。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报价总金额: 438,840.00

采购人意见
报价较低的“北京亚普创通科技有限公司”和“北京联合佳业科技有限公司”没有按照要求提供音响、数字音频处理器和功率放大器的厂家三年质保承诺函,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经研究,建议选择有效投标人中报价最低的“北京中视恒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请予以审核。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北京中视恒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38,84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三)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曾存在不良信用纪录的;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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