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宁海县公安局 摄录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HZFCG-X2011017 | ||||||||||||
二、项目名称: | 宁海县公安局 摄录编设备采购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1年11月21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1年12月12日 | ||||||||||||
五、中标内容: |
公示日期:2011年12月1日―2011年12月9日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如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无异议,预中标供应商确认为中标供应商,不另行公告。 投诉部门: 宁海县财政局采购办(宁海县财税局大楼)联系电话:0574-65265620邮编:315600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管办(宁海县跃龙街道桃源中路138号)联系电话:0574-65225011 邮编:315600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