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的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招标编号FZ2011HW076)。自2011年11月17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州市政府采购网、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公开发布采购信息,2011年12月08日 08:45(北京时间)截标并在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共有7家投标单位按时向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递交了投标文件。本项目合同包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评标工作现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次招标结果如下:
1、项目情况 |
1、采购人: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陈维悦
联系电话:87089733
2、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
3、用途:工作
4、数量:一批
5、技术要求: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中标情况 |
合同包(1)中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与符合性进行审查, 其中合同1中福州兴一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出现具体人名,不符合投标文件的编制13.1第(1)点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由于有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合同包做流标处理。
合同包(2)中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与符合性进行审查,合同包2中广东永强奥林宝国际消防汽车有限公司技术部分出现具体人名不符合投标文件的编制13.1第(1)点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技术参数中消防泵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第六项带“★”号压缩空气A类泡沫系统的技术参数要求,技术部分C1得0分,根据榕财采[2010]29号文件要求,技术部分评分采用负偏离扣分或不满足不得分的评分标准的,规定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由于有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合同包做流标处理。
合同包(3)中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单位的资格与符合性进行审查,合同包三中上海金盾特种车辆装备有限公司技术参数中真空泵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带“★”号3.3.5的技术参数要求,技术部分C1得0分,根据榕财采[2010]29号文件要求,技术部分评分采用负偏离扣分或不满足不得分的评分标准的,规定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的作为无效标处理。由于有效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本合同包做流标处理。
本项目三个合同包因有效投标人均不足三家,均做流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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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委会成员 |
严政,林金清,林小玲,伍广星,谢丹,江国辉,邓平祥 |
4、监督人员 |
陈维悦 |
在此,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项目联系人:陈尧莉 联系电话:0591-83355031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黄晓如 联系电话:0591-83359356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71-1号四楼
网址:www.fzzfcg.gov.cn
邮编:350001
福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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