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餐厅会议室综合楼改建工程
施工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1)145号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密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餐厅会议室综合楼改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餐厅会议室综合楼改建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新密市公开招标(2011)145号
二、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2、招标规模:总改建筑面积2156.63㎡
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优良
5、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1年11月2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新密网》同时发布。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1年12月16日下午
评标地点:郑州市财政干部学校五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孟祥旭 郝和平 李丽茹 张曙光 崔万峰
五、中标信息:
中标人:江苏省第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中标价:¥:4,393,315.92元(大写:肆佰叁拾玖万叁仟叁佰壹拾伍圆玖角贰分)
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 优良
项目经理:陈光锁 (注册建造师证号:苏232050800141)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密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杜先生
电 话:0371-671513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联系人:司瑞娜 周真真
电话:0371-68660783
传真:0371-68850950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