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视频监控系统扩容改造采购项目(GDC-2012031511210000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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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
成交单位: |
厦门立林智能网络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 |
2012-03-20 15:57:16 |
项目名称: |
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视频监控系统扩容改造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DC-20120315112100001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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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日期: |
2012-03-15 15:15:09 |
送货地点: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马青路2001号 |
截止日期: |
2012-03-20 15:15:09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5 天 |
采购人: |
厦门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成交供应商: |
厦门立林智能网络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黄胜海 |
联系人: |
张少湧 |
联系电话: |
0592-6583667 |
联系电话: |
0592-5701466 |
电子邮件: |
xmhsh2007@163.com |
电子邮件: |
net@leelen.com |
纪检监察电话: |
0592-6583626 |
资质要求: |
1、为保证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要求投标单位为厦门地区供应商或在厦门设有服务网点的供应商,非本地区投标人须提供在厦门地区设有服务网点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在投标时以附件形式上传。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安防工程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并在投标同时以附件形式上传其复印件。 3、投标单位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是原厂生产并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全新产品,并在提交设备的同时能提供相关质量保证承诺。 4、此次投标报价应包含采购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我单位原有视频服务器的移位、上架、布线、调试费用、税金等,我单位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5、由于涉及原系统的改造调整,投标单位须来我单位实地了解原系统状况及施工环境,熟悉原系统的设备性能和安装调试方式,确保原系统在改造后运行正常,对出现非正常运行的状况负责。 6、以上要求的网点证明材料、资质证明复印件须在投标时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供,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全者将做废标处理。 7、此次设备交货及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须于2012年3月28日前完成。 |
采购单位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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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服务承诺: |
保证从合法渠道获得产品,所提供专用硬盘三年保修。 |
供应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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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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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金额: |
67,4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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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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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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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三)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曾存在不良信用纪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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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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