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中标公告详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视频监控系统备件采购项目

2012-05-08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视频监控系统备件采购项目(GDC-2012042409400000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成交单位:  广东国鸿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2-05-08 15:51:16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视频监控系统备件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2042409400000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2-04-24 09:17:22 送货地点: 中山大道898号
截止日期: 2012-05-02 09:17:22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0
采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成交供应商: 广东国鸿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许小金 联系人: 吴浩彬
联系电话: 32090136 联系电话: 38886239
电子邮件: liyingying28@126.com 电子邮件: whb@goohoe.com
纪检监察电话: 32090000
资质要求: 售后服务要求: 摄像机及其主要部件、视频光端机必须提供3年免费保修,其余设备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保修期。供应商要求:为方便供货和售后服务,本次竞价限本地(广州市)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或售后服务网点(网点提供本地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地供应商参与。供应商所报价格包括设备采购、运输、税金等所有设备正常运转所需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付费。供应商竞价时必须上传售后服务承诺函。
采购单位备注: 1、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必须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供货时应出具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等原件,产品必须发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备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2、采购方收到货物并开箱检验合格后,货物交由采购方所有并由采购方自行保管。 3、供应商必须依照采购方的要求(指定安装地点、指定安装时间)和报价响应的承诺,上门将产品及其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4、若供应商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予以没收;且供应商应自问题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1、所提供的产品(包括软件)是原厂正货(正版)且原厂原装的全新产品,供货时出具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等原件,产品发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备售后服务承诺等证明,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2、采购方收到货物并开箱检验合格后,货物交由采购方所有并由采购方自行保管。 3、依照采购方的要求(指定安装地点、指定安装时间)和报价响应的承诺,上门将产品及其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4、若所供产品为非原厂正货(原厂生产)的、或者被查出全部或者部分是次品、旧品、水货、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的,予以没收;且自问题发现之日起(或者故障报修之日起满三个月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对产品进行更换,且更换的产品应为不低于原产品型号、质量、配置、性能和售后服务的产品。摄像机及其主要部件、视频光端机提供3年免费保修,其余设备提供不少于1年的免费保修期。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所报价格包括设备采购、运输、税金等所有设备正常运转所需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付费。
报价总金额: 124,000.00

采购人意见
同意广州锦标公司放弃成交;广州华穗公司未按规定上传售后服务承诺函,不符合竞标要求。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广东国鸿资讯科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24,0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三)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曾存在不良信用纪录的;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null
nu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