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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投影幕采购项目

2012-05-15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投影幕采购项目(GDC-20120509095600002)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成交单位:  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2-05-15 08:04:24
项目名称:  中外文化交流中心投影幕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20509095600002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2-05-09 10:55:19 送货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何各庄村一号地国际艺术D区A-SPACE空间
截止日期: 2012-05-14 10:55:19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10
采购人: 中外文化交流中心 成交供应商: 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付强强,李志伦 联系人: 吕齐
联系电话: 59881851,64316953 联系电话: 010-52281986
电子邮件: fuqq@cice.gov.cn 电子邮件: lvq@hualupm.com.cn
纪检监察电话: 65551868
资质要求: 投标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本次采购经营范围的、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我们承诺: 1,供货为国内行销原装正货、配置与以上具体描述一致的货物。 2,政府采购合同网上确定后,供应商不得以市场无货为由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 3,在签订中标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免费安排技术人员送货上门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通过验收。 4,保证产品三年的免费售后保障服务。 5,提供设备时必须提供设备的安装演示盘。 6,在合同签订后的一年之内保证24小时×7天的产品售后服务电话畅通。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报价总金额: 175,750.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75,75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报价截止时间之后,平台将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报价最低的排序在先;当出现相同报价时,信用等级高的排序在先;如信用等级也相同,先报价的排序在先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三)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曾存在不良信用纪录的;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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