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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投影仪采购项目

2012-08-20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投影仪采购项目(GDC-20120809155500001)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成交单位:  北京格林德益科���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2-08-20 06:56:33
项目名称: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投影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20809155500001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开始日期: 2012-08-09 08:10:11 送货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截止日期: 2012-08-15 08:10:11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采购人: 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 成交供应商: 北京格林德益科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勇生 联系人: 王鑫
联系电话: 01082109715 联系电话: 01051661238
电子邮件: zhaoysh@mail.caas.net.cn 电子邮件: gelindeyi@hotmail.com
纪检监察电话: 01062186637
资质要求: 协议供货商或具有本产品销售代理资质的供应商(上传厂家销售代理资质证书)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投影机售后服务承诺 1、索尼产品的保证期为自交货(包括视为交货)之日起主要部件二年全国联保。索尼保证,在保证期内产品不存在材料及工艺方面的缺陷,并符合该等产品的规格。 2、如在上述二年的保证期内产品被发现有材料、工艺方面的缺陷或不符合该等产品的规格,在客户在保证期内将产品自费送至索尼授权的维修站的前提下,索尼将免费予以维修、更换,不向客户收取任何技术员工费用、修理费和零件费。 3、保证期:主机两年,灯泡六个月。 4、送到指定地点并在交货现场调试完好 5、协调配合用户安装用户所需软件 6、电话支持:免费客户服务专线:8008202228 7、提供全国分销、专卖、经销、维修服务中心、特约维修服务站等相关网点之名单、联系地址和电话 8、其他索尼投影机标准服务及用户定制的扩展服务 9、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体系由北京售后服务中心、设立在各大中城市的索尼(中国)有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特约维修站组成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格林德益科贸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提供投影系统解决方案,多功能会议室、数码教室工程实施的企业,集代理分销及直销、工程承接两大业务领域于一体。本公司可按消费者的需求提供需求分析、方案设计、设备安装、使用培训、售后维护等一条龙服务。 作为一个专业的授权代理商,公司代理了若干国际知名产品,如:Sony、富可视、日立、LG、理光投影机,Panasonic、鸿合电子白板及IBM、sony等多种品牌笔记本电脑,在广大客户和合作伙伴中建立了极好的信誉。北京格林德益科贸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民主团结、诚信笃实、放眼天下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提供品质卓越、高性能价格比的产品及各种专业技术支持。在资讯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格林德益将在保持并发展现有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提高自身素质,凭借成熟的市场经验、科学的运作体系、精良的销售队伍、以及有效的客户服务体系,满足用户最严格的要求。我们售后服务的宗旨为“更快更优秀” 因此我们将尽量满足消费者的合理要求,并做到: 1、最快的速度在正常工作日内,24小时内响应——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答复,在配件充足的前提下3-4个工作日完成维修 ,并通知消费者取机。 2、最好的维修质量保证机器修复后能正常使用30天以上,不会因为修理而导致其它故障或同一故障重复修理。 3、最佳的服务态度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来信来电工作,热情接待每一个消费者,做到有问必答、有信必复、在最短的时间内给 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报价总金额: 4,000.00

采购人意见
北京格林德益科贸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北京格林德益科贸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0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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