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研究院综合显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GDC-20120904112700002)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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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
成交单位: |
北京天创弘河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 |
2012-09-19 08:51:18 |
项目名称: |
中国旅游研究院综合显示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DC-20120904112700002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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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日期: |
2012-09-04 19:44:30 |
送货地点: |
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 |
截止日期: |
2012-09-14 19:44:30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7 天 |
采购人: |
中国旅游研究院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天创弘河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亓春元 |
联系人: |
李承烈 |
联系电话: |
85166008 |
联系电话: |
82428681 |
电子邮件: |
chyqi@cnta.gov.cn |
电子邮件: |
charlie@greatwood.cn |
纪检监察电话: |
010-85166158 |
资质要求: |
1)、安装支架需要根据实际安装场地定制; 2)、设备提供商提供安装所需要的所有附件,包括DVI线、光纤、网线及安装配件等; 3)、设备提供商要进行配套的强电、弱电系统设计及安装,其中弱电包含网络、光纤、电话的布线及安装; 4)、设备提供商要求进行与用户原有设备的调试及集成工作; 5)、设备提供商要求与旅游研究院模型演示系统完成联调工作; 6)、设备提供商按照用户要求定制相关控制软件; 7)、产品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8)、报价单位必须在本地设有售后维修点; 9)、产品为未经拆封、全新的原装正品(标配件齐全),可以得到厂家正规免费保修服务,售后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产品质量保障及服务要求执行; 10)、产品必须有现货供应,政府采购合同网上确定后,供应商不得以市场无货为由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 |
采购单位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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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服务承诺: |
1、本公司在本地具有稳定的服务机构,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且指派专人负责贵方该项目的售后服务。 项目负责人:相志峰 联系电话:4006605158 18610817035 2、本公司产品均为现货供应,本公司中标后,所供产品在一周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本公司可根据实际安装场地定制安装支架 4、本公司所供产品提供免费的安装与调试,并负责完成所供产品的所有附件,包括DVI线、光纤、网线及安装配件的联接。 5、本公司提供配套的强电、弱电系统设计及安装,其中弱电包含网络、光纤、电话的布线及安装。 6、本公司提供与贵方原有设备的调试及集成工作。 7、本公司提供所售产品与旅游研究院模型演示系统完成联调工作。 8、本公司可根据贵方要求定制相关控制软件 9、本公司所提供产品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均为未经拆封、全新的原装正品(标配件齐全),可以得到厂家正规免费保修服务,售后按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产品质量保障及服务要求执行。 10、本公司对提供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年的免费保修期,如果原厂保修期超过1年的,按原厂保修。终身免费技术服务。保修期外,招标人只���担单程运保费及维修的器件成本费。 11、本公司为贵单位提供所供产品的合格证、使用和维护说明书。 12、本公司免费为贵单位的技术人员提供技术培训,直到贵单位技术人员可以熟练使用为止。 13、系统升级:设备验收后,本公司免费提供系统软件的升级服务。14、设备维修响应时间:本公司对所有产品提供一年,7×8小时的免费上门技术支持服务。并且提供7 X 24小时技术服务热线:4006605158。 |
供应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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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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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金额: |
396,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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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比投标公司的设备的技术参数等相关要求,确认北京世峰多光科技有限公司未响应竞价要求中的部分核心指标,因此选择候选供应商里面再次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北京世峰多光科技有限公司未响应的指标如下:一、拼接缝为6.7mm,我院要求为6.3mm,此为最核心指标;二、对比度要求为50000:1,该公司仅为3000:1;三、尺寸要求为47寸,该公司为46寸;四、显示尺寸要求为1046.8mm x 591.6mm x 91.1mm,该公司为1018.35mm x 572.54mm;五、色域指标不详;六、我院所提出的服务要求第二、三、四部分未响应。特此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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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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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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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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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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