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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总关)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012-11-16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总关)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GDC-20121109150400000)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成交单位: 沈阳思航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2-11-16 09:34:18
项目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总关)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21109150400000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总关) 成交供应商: 沈阳思航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健 联系人: 刘荣达
联系电话: 0411-87953513 联系电话: 024-62775151
电子邮件: dl_wangjian@customs.gov.cn 电子邮件: sihang2004@163.com
开始日期: 2012-03-28 08:07:24 送货地点: 大连市金州新区金马路219号
截止日期: 2012-11-15 08:07:24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4
纪检监察电话: 0411-82515022
资质要求: 1、为保证商品质量和方便供货及售后服务,本次竞价要求供应商能提供1个工作日内上门取送维修服务。 2、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原厂正版的货物,所有配件要求原装正品,可以得到厂家正规保修。 3、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设备、备件备品、安装调试费、运费、应缴税费和质量保证期内的包修包换等费用在内的全包价。竞价人应在其竞价文件中如实、客观描述所竞价产品的型号、生产厂家、技术性能及参数以及详细的部件配置,并就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及相应的“设备配置要求”阐述其所投产品的“投标技术规格”,并就偏离情况作出明确说明,采购人一经发现竞价人存在有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性能描述等情形的,或不提供详细技术资料的,将取消该竞价人的中标资格;存有虚假行为的中标商将承担所有的经济损失及相应责任。 4、政府采购合同网上确定后,供应商不得以市场无货为由更改配置品牌和型号。 5、网上确认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应在下一工作日来我单位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货。 6、验收时投标人需负责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书、中文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7.供货商具有协议供货商资质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按厂商提供标准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华为二星级服务商,华为授权经销商
报价总金额: 59,850.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沈阳思航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59,85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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