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单位: | 北京同辉无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2-11-19 12:46:27 | ||||
项目名称: | 北京体育大学(教学实验中心)投影仪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21113065440346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北京体育大学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同辉无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马老师 | 联系人: | 刘涛 | ||
联系电话: | 62989458 | 联系电话: | 8266 6677-626 | ||
电子邮件: | hotby@163.com | 电子邮件: | twoongc@yahoo.com | ||
开始日期: | 2012-11-13 17:52:13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息路48号(教学实验中心重点实验室) | ||
截止日期: | 2012-11-16 17:52:13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5 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62989264 62989277 | ||||
资质要求: | 1、报价人须为本期中央政府采购爱普生投影仪产品协议供货商,本地设有售后、维修服务站点; 2、报价人报价产品须具备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上传附件,成交后提供纸质文件); 3、报价产品须提供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供货确认函(上传附件,成交后提供纸质文件); 4、不满足者不予以考虑。 | ||||
采购单位备注: | 1、报价产品须为原厂生产制造,未经拆封全新原装产品(标配件齐全); 2、报价产品享受原厂售后服务(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培训等); 3、产品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履行方式按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同类产品有关规定执行; 4、报价总额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以及上门服务等费用; 5、付款方式:供货时先收取发票、电子验收单及合同,产品经验收合格,待登记我单位固定资产报销后以转账支票方式结算(一般周期约三到四周); 6、报价时请明确供货时间、保修年限; 7、未按上述要求响应者不予以考虑。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质保:见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我公司为中央政府采购爱普生投影机协议供货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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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金额: | 43,0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非协议供货商,不响应“1、报价人须为本期中央政府采购爱普生投影仪产品协议供货商,本地设有售后、维修服务站点;”资质要求,故排除。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同辉无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43,0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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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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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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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