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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摄像机采购项目

2012-11-29 来源:中央政府采购网中标

 

成交单位: 北京晋基兴达商贸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12-11-29 07:22:15
项目名称: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摄像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20121123091143188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 农业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成交供应商: 北京晋基兴达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 孙少磊 联系人: 葛新、刘娟
联系电话: 59194207 联系电话: 82126299
电子邮件: sunsl71@163.com 电子邮件: gexinmail@sina.cn、nancy_6046@hotmail.com
开始日期: 2012-11-23 09:21:32 送货地点: 麦子店22号
截止日期: 2012-11-28 09:21:32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纪检监察电话: 64194205
资质要求: 1、为保证产品的售后服务质量,限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及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本地发票),外地供应商需在竞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本地销售服务网点证明材料。 2、报价产品须为原厂制造、未经拆封的全新原装产品。 3、商品须由供应商送货上门,总报价需包含运输费用和其他税费;供应商提供7*24小时的售后服务。 4、由于所购设备须经过国家保密局安全保密审查,购买后如未通过审查,供应商须负责退换。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原装正品行货,全国联保,送货上门,符合国家及厂家三包标准。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佳能认证经销商,佳能金牌店,佳能DV核心店,佳能央采协议供应商。
报价总金额: 24,240.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北京晋基兴达商贸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24,24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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