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单位: | 沈阳乾程嘉信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2-12-07 14:28:54 | ||||
项目名称: | 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音视频录像系统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21130083844773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沈阳铁路公安局沈阳公安处 | 成交供应商: | 沈阳乾程嘉信科技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侯永强 | 联系人: | 金鸣镝 | ||
联系电话: | 024-62043768 | 联系电话: | 13898120072 | ||
电子邮件: | h2yq@163.com | 电子邮件: | jinglong_15@126.com | ||
开始日期: | 2012-11-19 10:19:22 | 送货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4-2号 | ||
截止日期: | 2012-12-07 10:19:22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024-62043398 | ||||
资质要求: | 1.为方便供货和售后服务,本次竞价要求投标公司为在沈阳本地有售后服务网点的供应商。 2.所有设备需要安装在沈阳及周边城市(铁岭、鞍山、抚顺等)审讯室室内。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保证为原厂全新货物,并提供至少原厂年限的售后服务,若提供的是假冒伪劣产品,需按合同的金额全额退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招标费用中包含所有设备的运输、税费及现场安装调试费等全部费用。 5.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供应商须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三年免费保修,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8小时内到达现场修复,三年免费保修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沈阳乾程嘉信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央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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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金额: | 228,74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沈阳乾程嘉信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228,74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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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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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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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