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海上巡查执法支队调度指挥中心新建监控平台工程采购项目(GDC-20121204150645710)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
成交单位: | 青岛盛信合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2-12-10 09:22:23 | ||||
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海上巡查执法支队调度指挥中心新建监控平台工程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212041506457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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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海事局海上巡查执法支队 | 成交供应商: | 青岛盛信合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冯其庆 | 联系人: | 董玉强 | ||
联系电话: | 0532-89078157 | 联系电话: | 0532-68865253 | ||
电子邮件: | fajin208@yahoo.com.cn | 电子邮件: | qdhjy08@126.com | ||
开始日期: | 2012-12-04 08:04:26 | 送货地点: | 青岛市市北区港青路16号 | ||
截止日期: | 2012-12-10 08:04:26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5 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
资质要求: | 1、参与竟价单位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2、为保证售后服务,本次竞价限青岛地区供应商或在青岛有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非青岛本地区投标人须提供在青岛地区设有服务网点的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等),以上材料在投标时以附件形式上传。供应商应为中央政府采购网信息类产品协议供货商。为保证产品质量,要求竞价供应商上传智能重载变速云台、温控防护罩、镜头、软件、硬盘录像机和透雾液晶监视器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竞价时以附件形式上传售后服务承诺函电子版,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投标商必须提供国内行销全新的原厂原装正货、配置与需求附件具体描述一致的货物。设备需由厂商直接发货到最终用户,产品必须发货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并且未启封全新包装,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须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明确中标单位后,中标单位必须于5个工作日内交货,不接受供货时间延后,不能按时供货将取消中标资格。 4、参与竟价单位必须对全部货物同时响应,不得拆分。投标报价应包含安装、相关税费等保证设备正常运转所需的费用。必须保证系统能接入海事视频监控平台,实施过程中满足采购方提出的其他安装调试要求,售后服务必须满足接到报修电话后,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8小时内不能解决问题必须提供同档次备用设备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5、为保证参与竞价单位有能力顺利实施项目,竞价单位需于本公告正式发布第二个工作日下午14:00-17:00联系采购人实地踏勘现场,投标方在竞价时必须以附件形式上传针对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因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未达到招标文件中技术性能指标的,一律拒收,不予付款,采购人有权因此终止合同的执行,供应商将自行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同时,采购人将保留向供应商因设备延迟到位而对整体项目按计划实施造成的不良影响,追索相应“违约”责任的权利。供应商在竞价时,须根据资质要求中的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满足资质要求里的全部条款。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 ||||
报价总金额: | 392,2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青岛盛信合创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392,2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010-83083574、4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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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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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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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