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站在线监控系统采购项目(GDC-20130117134252443)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
成交单位: | 北京泰一百年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3-02-01 07:03:00 | ||||
项目名称: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网站在线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30117134252443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泰一百年科技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徐民 | 联系人: | 王军 | ||
联系电话: | 010-67800309 | 联系电话: | 01058496363 | ||
电子邮件: | xumail@ec.com.cn | 电子邮件: | taiy100@126.com | ||
开始日期: | 2013-01-17 07:18:16 | 送货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荣华中路11号 | ||
截止日期: | 2013-01-30 07:18:16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7 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010-67800138 | ||||
资质要求: | 公司资质: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原厂商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 产品资质: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著作权证书 | ||||
采购单位备注: | 合同付款条件:到货安装、调试初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60%,试运行期结束后支付35%。合同款的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一年后支付质保金的30%,质保期结束后支付质保金的70%。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1、提供设备原厂商5年质保服务; 2、提供设备原厂商盖公章的服务承诺书,7 x 24小时维保服务和软件版本升级服务; 3、7x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热线(固定的手机和固定电话联系服务),电话或远程支持2小时内响应,如果设备发生故障,4小时内抵达指定现场支持服务;项目联系人7 x 24小时响应服务; 4、质保期内提供的软件,包括应用软件、操作系统、硬件固件等提供免费升级,如系统存在内在缺陷,或与国内外主流网络设备存在的兼容性问题,我方负责解决,涉及的硬件升级是免费的; 5、在遇到重大故障,将提供系统任何所需更换的备件。如在保修期内用户设备出现故障,我公司将无条件提供设备备件直至原设备完全修复并重新投入使用,同时保证5年的备件供应。 6、允许招标方的工作人员参与有关的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问题等各项工作,并做好知识转移工作; 7、提供包括设备安装手册、用户使用手册、设备维护手册、技术白皮书、技术授权书等在内的完备准确的技术资料;在项目完成时将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设备参数配置资料、测试记录、运行操作手册、维护手册、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招标方;我方承诺在项目实施完毕后,如发生软件升级和硬件扩展、升级等情况,负责现场支持和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8、培训服务:免费提供设备相关的技术培训服务,包括设备的安装、操作和维护,故障诊断分析及排除等培训内容,培训名额不少于3人。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附件中包含以下资质: 1、企业营业执照; 2、原厂商授权书; 3、原厂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 4、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5、产品著作权证书; 6、原厂商服务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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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金额: | 398,0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泰一百年科技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398,0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010-83084962、72、8308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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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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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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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