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视频监控用摄像机等附属设备采购项目(GDC-20130226095456939)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
成交单位: | 北京艾瑞信系统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3-03-04 09:36:42 | ||||
项目名称: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视频监控用摄像机等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30226095456939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 成交供应商: | 北京艾瑞信系统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王利华 | 联系人: | 张强(13501088028)、宋凌(13001073477)、路雷兵(13601007780), | ||
联系电话: | 68585566-479 | 联系电话: | 010-51296688-830 | ||
电子邮件: | wanglh@cde.org.cn | 电子邮件: | zhangqiang@arisen.cn/songling@arisen.cn | ||
开始日期: | 2013-02-26 15:32:36 | 送货地点: | 海淀区复兴路甲1号 | ||
截止日期: | 2013-03-01 15:32:36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58585566-112 | ||||
资质要求: | 1、供应商须为中央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 2、供应商需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资质; 3、供应商需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含)以上资质; 4、供应商需提供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竞价应包括购置费、运输费、材料费、安装施工调试培训费等设备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采购单位将不另行支付费用; 6、供应商应具有丰富的机房视频监控设备集成经验,需提供近三年内3个类似项目建设证明(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7、为了更便捷地提供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在北京具有服务网点; 8、供应商在竞价时须以附件形式上传相关资质证明。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完全满足采购方要求。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见上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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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金额: | 16,630.00 | ||||
采购人意见 | |||||
资质符合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北京艾瑞信系统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16,63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010-83084962、72、8308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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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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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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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