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高清视频监控采购及安装
二、项目编号:HCA(7)2013014GDX
三、采购人:东兴市公安局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公告日期:2013年5月2日
六、定标日期:2013年5月22日
七、中标公告时间: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6日
八、中标结果:
中标人:广西浦特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陆佰玖拾捌万元整(¥6,980,000.00)
交货期:在签订合同之日起26日内必须交付不少于500台摄像机(及线路)、全部服务
器安装调试完毕,能正常运行,剩下500台在合同签订之日起80日内交付使用。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林涛 刘晓燕 莫绍经 贝永辉 陈东
十、项目联系人:吴 工 联系电话:0770-2871515
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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