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县人民检察院“录音设备、图像处理设备、多媒体设备、分发系统、服务器”采购结果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睢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睢县人民检察院”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评审、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睢县人民检察院“录音设备、图像处理设备、多媒体设备、分发系统、服务器”
A包:录音设备、图像处理设备、多媒体设备
预算价:11.15万元
B包:分发系统、服务器、档案数字化管理设备
预算价:18.6万元
资金来源:政法专款
二、采购编号:商财采(2013)100号
三、谈判信息:
1.开标时间时间:
2.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评标室
3.公告日期:
四、成交信息:竞争性谈判的中标原则为,在满足招标技术服务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
评委会认真审核评定,评委会一致推荐中标人为:
A包中标人:商丘市晟展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110000元,大写:壹拾壹万元。
B包中标人:商丘市金惠商贸有限公司
中标价:172800元 大写:壹拾柒万贰仟捌佰元
五、联系方式: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 曹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80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0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