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于都县政府采购办批复,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于都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对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ZRX2013-YD-G004)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认,现对
变更事项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开标以前,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的前一天(
现变更为: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开标以前,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向赣州市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缴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的前一天(
此变更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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