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经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对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音视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了综合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 购 人: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
二、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音视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新凤财招【2013】023号
五、中标结果:
新乡市凤泉区人民法院音视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新凤财招【2013】023号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乡市恒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45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乡市鑫联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781610元
说明:公示期限为自公告发出三个工作日。如果参与本次项目的投标单位对本项目采购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与招标人联系进行申诉。
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5713738261
谨对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2013年9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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