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第(296 )号
东阳市城西客运站主站房配电室自动灭火系统和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工程于2013年10月14日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3 名中标候选人,现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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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城西客运站主站房配电室自动灭火系统和电气火灾报警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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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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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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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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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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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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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双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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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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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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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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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价中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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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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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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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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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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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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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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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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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东阳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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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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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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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安装条件后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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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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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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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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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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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安装条件后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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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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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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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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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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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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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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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拟派项目经理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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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招标文件第三章2.2(1)条作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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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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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期限为三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请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向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投诉联系电话0579-86691835,投诉书及投诉证明材料清单样式请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凡超过投诉时限及投诉人未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必要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东阳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