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象湖新城公用事业所昌南新城二期路灯改造及监控采购项目的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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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8 访问人次:11 |
依据南昌县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南财采[2013]524号计划函要求,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昌县象湖新城公用事业所的委托,于2013年12月6日在我中心就其昌南新城二期路灯改造及监控采购项目采用电子公开招标。并于2013年12月9日在网上发布了中标公示。
江西金恒生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6向南昌县采购办提出投诉。南昌县采购办于2013年12月30日作出批复(南财购字【2013】-011号),根据批复要求,该项目作废标处理。
各有关当事人对废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废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南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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