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视频监控维护采购项目(GDC-20140522093335648)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
成交单位: | 深圳市泰克建筑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4-06-03 07:50:27 | ||||
项目名称: |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口岸视频监控维护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40522093335648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成交供应商: | 深圳市泰克建筑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
联系人: | 刘俊峰 | 联系人: | 何蕾、姜波 | ||
联系电话: | 0756-3260986 | 联系电话: | 0756-6881539 | ||
电子邮件: | taotao8886@sina.com | 电子邮件: | jiangball@126.com | ||
开始日期: | 2014-05-22 09:03:37 | 送货地点: | 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068号珠海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110 | ||
截止日期: | 2014-05-28 09:03:37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0756-3365625 | ||||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投标商需提供相应以我方技术参数偏离表。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符合投标人要求。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深圳市泰克建筑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于一九九八年正式成立,注册资金为1500万人民币,是瑞典TAC AB在中国南方地区的办事机构。公司主要从事办公大楼、星级酒店、智能小区类型的楼宇自控系统、综合布线系统、酒店会所管理软件、语音与数据通信系统、背景音乐与紧急广播、综合会议、同声传译、灯光音响、演绎舞台、安保监控、智能一卡通、多媒体视讯系统、酒店房态管理、建筑亮化景观、智能照明系统、红外热成像系统、远程自动仪表抄送系统、远程机房环境与动力监测系统、高效广播级监控代转系统、卫星接收闭路电视系统、GPRS大型综合定位管理平台、计算机网络等智能建筑主要产品的代理、系统集成,系统工程的专业设计、系统施工、安装调试及维护保养。 近年来泰克公司参与了一些大型智能建筑项目的建设,如:深圳湾洲际大酒店 、深圳市华侨城威尼斯酒店、东部华侨城‘茶溪谷’酒店、深圳市财富酒店、珠海市海泉湾维景大酒店、中海地产环宇城滨河湾智能小区、中山颐和山庄大型小区、深圳棕榈湾花园别墅小区、、 汉唐大厦、 东莞大岭山镇政府办公大楼、 深圳市市民中心办公大楼、深圳市赛格广场一、二期工程、富士康企业集团厂区、深圳市国税综合大楼、黄山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 深圳市世贸广场、 深圳民防应急指挥中心楼、深圳市龙岗文化中心展厅、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办公楼、深圳市天平(司法大厦)智能化、东莞市塘厦半山酒店BAS、南海香格里拉小区、珠海九洲港客运大楼 、中华人民共和国珠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与各分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开发中心、中国海关珠海拱北香洲办事处 、珠海香洲人民法院、深圳东海商务中心等诸多大型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建设,经有关部门检测和验收后均被评为质量优良工程项目。公司积累了一定的工程施工组织经验,并具备一套完善的工程施工管理计划和一定的专业资质。 |
||||
报价总金额: | 147,0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深圳市泰克建筑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147,0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010-83084962、72、83083535。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