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131)号
东阳市广福路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于2014年6月11日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中标候选人,现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东阳市广福路智能交通系统建设项目 |
招标人 |
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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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浙江八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人员 |
徐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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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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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标中标候选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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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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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270000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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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浙江省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5280000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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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浙江高速信息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278000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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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标中标候选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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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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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阳市顺风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3437177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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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衢州市交通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
3457111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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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华市大路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
3454012 |
12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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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标原因及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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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废标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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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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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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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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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期限为三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请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向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投诉联系电话0579-86691835,投诉书及投诉证明材料清单样式请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凡超过投诉时限及投诉人未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必要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