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滕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项目名称: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情报信息系统指挥中心、检察宣告庭、远程讯问室改造装饰装修等工程
采购内容: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情报信息系统指挥中心、检察宣告庭、远程讯问室改造装饰装修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省、市院关于对人民检察院情报指挥中心、检察宣告庭、远程询问室、办案工作区改造建设的有关要求,我院将对现有的办公区域改造成情报指挥中心、检查宣告庭、远程询问室,对原有的办案工作区和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升级改造。由于以上场所属涉密场所,且场所内的监控视频需要与我院现有的办案工作区内的同步录音录像设备及大要案指挥中心系统联网,该办案工作区、大要案指挥中心及警示教育基地由山东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装饰装修且与我院签订保密协议。鉴于以上场所等项目的保密性以及相关监控视频设备的匹配性,特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拟采购服务商名称:
项目名称 |
拟采购金额 |
拟采购服务商名称 |
拟采购供应商地址 |
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情报信息系统指挥中心、检察宣告庭、远程讯问室改造装饰装修等工程 |
109.04万元 |
山东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省滕州市新兴南路42号 |
四、论证专家意见及成员:
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23日上午14:30分在滕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 开标室组织了相关专家对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了论证。经专家评审论证山东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该办案工作区、大要案指挥中心及警示教育基地由���公司承建装饰装修且与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签订保密协议,鉴于以上场所等项目的保密性以及相关监控视频设备的匹配性延续性。同意采购单位选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定山东大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为唯一施工单位。
论证专家成员:
专家姓名 |
单位名称 |
郭思然 |
枣庄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 |
梁 洪 |
山东忠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孙 桂 |
枣庄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从2014年12月23日至2014年12月29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对公告的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意见(包括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需求技术指标不合理性的意见)形式反馈至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公告期后提出异议的不再受理。
六、本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绍明 刘建 联系电话 :0632-7605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