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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公告编号: |
FJLQ20151021-1(2015永泰财购计[013-1]号) |
2、采购单位名称: |
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 |
3、采购单位地址: |
永泰县 |
4、联系人: |
叶先生 |
5、联系方式: |
13799351025 |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
8、联系人: |
王小姐(购买标书)、刘小姐(项目负责人) |
9、联系方式: |
0591-63037991、0591-63037996传真:0591-63037996 |
10、招标公告日期: |
2015-5-29 |
11、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
2015-6-25 |
12、中标情况: |
(福州爱普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项序号5中第2条的要求:“★2、产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满足序号6中第4条的要求:“★4、获得国家保密局颁布的涉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满足序号9中第14条的要求:“★14、需出具防雷主元器件需气象局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国家级电子检测中心出具设备的通讯性能检测报告,原件备查。”;不满足序号10中第5条的要求:“★5、铝管需提供省级铝型材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备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注“★”号的为关键性参数,对这些关键性参数的不满足判为没有满足实质性要求将导致废标”,故该投标人按废标处理。福建省昀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北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恺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项序号5中第2条的要求:“★2、产品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不满足序号9中第14条的要求:“★14、需出具防雷主元器件需气象局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国家级电子检测中心出具设备的通讯性能检测报告,原件备查。”;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标注“★”号的为关键性参数,对这些关键性参数的不满足判为没有满足实质性要求将导致废标”,故该3家投标人均按废标处理。由于无合格的投标人,本项目流标。) |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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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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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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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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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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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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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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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显示屏 |
1套 |
详见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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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格的投标人,本项目流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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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专家名单: |
吕珂、刘永柱、连纯华、王耿夏、黄永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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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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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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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