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视频会议系统扩容采购项目(GDC-20150623102401116)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
中央政府采购网 www.zycg.gov.cn |
成交单位 | 呼和浩特市博维科技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5-07-06 10:48:20 | ||||
项目名称 |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视频会议系统扩容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01506231024011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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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 | 成交供应商 | 呼和浩特市博维科技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
联系人 | 敖特根巴特尔 | 联系人 | 凯欣 | ||
联系电话 | 0471-4935813 | 联系电话 | 0471-6673716 | ||
联系手机: | 18686059590 | ||||
电子邮件 | yatg@nm.stats.cn | 电子邮件 | kx.8@163.com | ||
开始日期 | 2015-06-23 09:24:11 | 送货地点 |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统计局街85号 | ||
截止日期 | 2015-06-30 09:24:11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3 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0471-4963726 | ||||
资质要求 | 供货商资质要求: 1.为保证商品质量,要求投标单位为中央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 2.为方便供货和售后服务,限竞价供货商为本地供应商和在本地有销售或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 3.报价时,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操作规程》(国机采办【2014】10号)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按要求上传相应的“质保函”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应当真实有效。“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和“质保函”应加盖公章并以附件形式上传。在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和“质保函”之外进行说明内容的不视为有效文件。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1.我公司为为中央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 2.我公司所提供货物均为原厂正品的货物,并从生产厂家直接发货或由我公司派人免费送货到您单位。 3.如我公司中标单位后,我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送货到客户指定单位,并派厂家工程师免费安装调试设备。 4.我公司为本地供应商在本地有相同名称服务网点 。 5.随报价提供原厂家出具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随附件上传。同时提供“产品质保函”。 6.我公司所报价格为最终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费用。 7.我公司所供货物均为质保时间3年,提供设备生产厂商三年免费售后服务。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1.我公司为为中央政府采购协议供应商。 2.我公司所提供货物均为原厂正品的货物,并从生产厂家直接发货或由我公司派人免费送货到您单位。 3.如我公司中标单位后,我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送货到客户指定单位,并派厂家工程师免费安装调试设备。 4.我公司为本地供应商在本地有相同名称服务网点 。 5.随报价提供原厂家出具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随附件上传。同时提供“产品质保函”。 6.我公司所报价格为最终报价,应包含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费用。 7.我公司所供货物均为质保时间3年,提供设备生产厂商三年免费售后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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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金额 | 349,0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没有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因此选择第二家。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呼和浩特市博维科技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349,0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010-83084962、72、8308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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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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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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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