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发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泰和县第三期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赣井发采2015052号-1】中标公告
经万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井冈山市发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泰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于2015年9月14日在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泰和县第三期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赣井发采2015052号-1】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的评标工作已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和推荐,现公告如下:
1、中标金额:1918404.24元;
2、中标单位:江苏大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有关当事单位(或人)若对评审推荐有异议,请在预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井冈山市发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井冈山市发展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