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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信丰县司法局单反相机、镜头、摄像机、视频会议系统用电视机项目询价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

2015-09-25 来源:江西招标信息网

  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司法局的委托,对城单反相机、镜头、摄像机、视频会议系统用电视机项目(项目编号:xfxd2015-xf-x112)按照规定进行了询价采购。采购活动于2015年09月25日09:30(北京时间)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举行。经询价小组评定和采购人确认,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品目 项目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成交金额
(元)
服务要求 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地址
单反相机
(国产产品)
佳能
5diii(24-105�L)套机
1 25700.00 151270.00 提供壹年免费质保期 信丰县鑫立特电脑有限公司 信丰县嘉定镇解放西路26号
镜头1
(国产产品)
佳能
70-200/2.8is ii
3 14180.00
镜头2
(国产产品)
佳能
ef(16-35�L)/2.8ii
3 12580.00
摄像机
(国产产品)
索尼
hxr-nx3
1 31390.00
视频会议系统用电视机
(国产产品)
长虹
65q1n
1 13900.00

  本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黄志勇(召集人)、曹刚、何薇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年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7-3397112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斜对面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采购单位:信丰县司法局

  地址:信丰县县政中心b栋3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97-3333538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797-3339893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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