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信丰县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信丰县司法局的委托,对城单反相机、镜头、摄像机、视频会议系统用电视机项目(项目编号:xfxd2015-xf-x112)按照规定进行了询价采购。采购活动于2015年09月25日09:30(北京时间)在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举行。经询价小组评定和采购人确认,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品目 | 项目名称 | 品牌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成交金额 (元) |
服务要求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一 |
单反相机 (国产产品) |
佳能 5diii(24-105�L)套机 |
1 | 台 | 25700.00 | 151270.00 | 提供壹年免费质保期 | 信丰县鑫立特电脑有限公司 | 信丰县嘉定镇解放西路26号 |
镜头1 (国产产品) |
佳能 70-200/2.8is ii |
3 | 支 | 14180.00 | |||||
镜头2 (国产产品) |
佳能 ef(16-35�L)/2.8ii |
3 | 支 | 12580.00 | |||||
摄像机 (国产产品) |
索尼 hxr-nx3 |
1 | 台 | 31390.00 | |||||
视频会议系统用电视机 (国产产品) |
长虹 65q1n |
1 | 台 | 13900.00 |
本成交结果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询价小组成员名单:黄志勇(召集人)、曹刚、何薇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年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97-3397112
代理机构联系地址:信丰县迎宾大道文化艺术中心后侧斜对面博大新城1号楼-信达招投标
采购单位:信丰县司法局
地址:信丰县县政中心b栋3楼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797-3333538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797-3339893
信丰信达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