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东莞市气象局的委托,就“东莞市气象局《东莞气象》影视硬件和包装升级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1016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1016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气象局《东莞气象》影视硬件和包装升级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方式:0769-22019033
二、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东莞市气象局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城区莞太大道2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莫先生0769-2319510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本项目为东莞市气象局《东莞气象》影视硬件和包装升级采购项目,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与验收,质保期:整体系统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投标人提供壹年的质量保证,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壹年(当原厂标配质保期大于壹年时,按原厂标配质保期服务条款执行;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另有要求的,按技术要求约定条款执行)。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钟小姐0769-2201903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0月29日
中标日期:2015年10月28日
总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1号6号楼201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苏哲新、邓绍明、徐文贤、李可钢、莫伟强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本项目为东莞市气象局《东莞气象》影视硬件和包装升级采购项目,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与验收,质保期:整体系统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投标人提供壹年的质量保证,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壹年(当原厂标配质保期大于壹年时,按原厂标配质保期服务条款执行;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另有要求的,按技术要求约定条款执行)。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六、其它补充事宜
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
入围价格:
价格调整规则:0
优惠条件:0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本项目为东莞市气象局《东莞气象》影视硬件和包装升级采购项目,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与验收,质保期:整体系统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投标人提供壹年的质量保证,连续正常使用累计满壹年(当原厂标配质保期大于壹年时,按原厂标配质保期服务条款执行;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另有要求的,按技术要求约定条款执行)。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请查看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