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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文体、训练及给养器材项目

2015-12-03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文体、训练及给养器材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将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文体、训练及给养器材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5-A-1075

二、项目内容

1. 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2. 合同履行日期:

3. 服务要求:提供所投产品3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招标公告日期:2015年11月11日

四、定标日期:2015年12月02日

五、中标信息

第2包:训练器材

1.中标应商名称:山东鲁华文体器材有限公司

2.中标供应商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崔口镇驻地

3.中标金额:73,500元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毕志明、侯力建、高贤忠、王选章、崔松(采购人代表)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旭

2.联系电话:022-24538283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

2.采购人地址:塘沽区塘汉路99号

3.采购人联系电话:孙旭光 25852855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4538288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161

5.电子邮箱:pc@tjgpc.gov.cn

十、质疑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02日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消防支队文体、训练及给养器材项目中标明细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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