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弱电机房、档案室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ZZFCG-2015-527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2日
七、预成交结果:
预中标供应商:浙江长宁工贸有限公司,预中标金额:303000.00元;
八、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张觉兴,楼汉荣,吴震鸣,侯会芹,孙利;
九、其它事项:
1、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从采购结果公告发出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七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直接退还至投标单位帐户。预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合同生效后退还。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保证金按原金额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备塘路333号
联系人:沈祥燕
联系电话:0571-85085415
传真:0571-85085093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监督投诉电话:87233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