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公告时间:2015年12月24日—2015年12月28日
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如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监督监察部门投诉。
2、质疑及投诉电话:
(1)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新闻信息中心:0483-8185006
(2)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0483-8188067
(3)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财政局:0483-8185031
(4)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监察局:0483-8188303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到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中心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