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5年12月17日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购置电视机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学院购置电视机项目
三、采购编号:GZSW15146HC42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五、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2015年12月17日 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③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www.gzswbc.com)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日期:2015年12月29日
2、评审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203号恒生大厦A座1101室
3、评审委员会成员:邱可程、谢文运、张小敏
七、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初审 | 最终报价(人民币元)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1 |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通过 | ¥442,680.00 | 96.55 | 1 |
2 | 广州市恒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通过 | ¥424,800.00 | 69.06 | 2 |
3 | 广州伟红电器贸易有限公司 | 通过 | ¥422,810.00 | 61.03 | 3 |
备注: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八、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448号财智大厦3001-3003、3012-3013房
3、成交金额: 人民币肆拾肆万贰仟陆佰捌拾元整(¥442,680.00)
九、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020-83592216 联系电话: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或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