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财经学校委托,就
舞台音响灯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舞台音响灯光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洛公交易采购[2015]500号
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复编号:洛购通[2015]669号
三、主要中标标的简要说明:全频主扩音箱(舞台演出专用),KS15,2只,3230元/只;电动对开
大幕机,YL-100DK,1道,5700元/道;光束
摇头灯,BEAM230,6台,3430元/台等设备。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2月07日
五、定标日期及地点:2016年1月14日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四室
六、中标单位名称及中标金额:河南原声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159705.00元,地址为:洛阳市中州中路6号中泰新城6-1-1702。
七、评标委员会名单:叶炜、赵幸福、张平、张贺、李凯
八、采购单位名称:洛阳市财经学校
地址:洛阳市夹马营路82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379-63996572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集中采购服务科(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王城大道286号
联系人及电话:崔先生0379-69921027\69921028
十、本公告已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请中标单位到我处领取中标通知书,超过公告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首日已领取。
十一、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