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210101201608097613
工程名称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办公自动化平台及配套项目
建设单位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
标段名称
拟中标单位
项目负责人
中标价
暂估价
暂列金额
中标范围和内容
标段建筑面积㎡
沈阳地铁九号线一期工程通信系统办公自动化平台及配套项目
上海地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许六一
16299500.0000
元
0.00
0.00
其他;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评审得分
其它情况
第一名
上海地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6299500.0000
86.84
第二名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39220.0000
78.50
第三名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
18685800.0000
63.21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情况
修正内容
修正原因
公示开始时间
2016年09月12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14日
填报单位
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
备注说明
许六一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3.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