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lign="top">南昌铁路局电子设备(空调、led显示屏、红外摄像机、动力环境监控设备)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时间:2016-09-23 15:57:31发布:南昌铁路局物资处操作
南昌铁路局电子设备(空调、led显示屏、红外摄像机、动力环境监控设备)采购评审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南昌铁路局电子设备(空调、led显示屏、红外摄像机、动力环境监控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南铁物招�z2016�{69号),于2016年9月23日,在南昌铁路局招标办的监督下,在南昌完成了该项目的采购工作。现将该项目拟中标人公示如下:
包件号 | 拟中标人 |
02 | 江西凡顺科技有限公司 |
03 | 南昌市迅鑫广告有限公司 |
04 | 江西凡顺科技有限公司 |
06 | 江西凡顺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期为2016年9月24日至2016年9月26日。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或认为物资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南昌铁路局招标办和监督部门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南昌铁路局招标办0791-87027068、87023528、87029228(传真)
南昌铁路局纪委纪检监察监督室0791-87024879
南昌铁路局招标采购办公室
2016年9月23日